我市出台方案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
2021-01-13
近日,市农业农村局出台了《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提出了包括财政奖补、项目倾斜和加强组织领导等措施,以鼓励和引导农村土地承包户流转和整治承包地,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方案》明确提出了推进我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目标和任务:到2023年底,**农村承包地流转面积占比达到家庭承包地面积的50%以上。
奖补政策方面,市财政安排资金,对在2020年1月1日起,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农村土地,且签订规范流转合同,流转期限在3年以上(含3年),连片流转面积达500亩以上(含500亩),能依法经营、实现土地增值的,对流入、流出方和起到发动组织作用的经济合作社(村民小组)、经济联社(村民委员会)一次性给予200元/亩奖励。四方奖金分配比例是流入、流出方各80元,经济合作社(村民小组)、经济联社(村民委员会)各20元(单独完成发动组织工作的经济合作社或经济联社可单独获得40元奖励)。
《方案》还提出,市、县两级的部门要整合各类支农项目,优先将项目安排在承包地相对集中连片、生产规模较大的经营主体实施,并把耕地“适机化”、标准化整治作为项目实施内容之一,以改善流转土地的基础设施和耕作条件。此外,在金融信贷、农机补贴申报等方面,这些主体也将得到倾斜支持。
在组织保障方面,《方案》要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土地流转列入重要议程,立足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政策措施,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市政府已将土地流转工作列入对各地政府、管委会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评价的内容。
部分图文转载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